我校2025年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和專職輔導員筆試已于2025年4月13日結束。參加考試的考生可登錄網址:(http://wxic4.chaxun.zhaokaoyun.com/)進行本次筆試的成績查詢。筆試成績查詢開放時間為:2025年4月24日下午15:30至2025年4月29日下午14:00。
根據(jù)《無錫商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和專職輔導員公告》(2025-03-14發(fā)布)要求,結合工作安排,現(xiàn)將我校2025年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和專職輔導員資格復審、心理測試(僅專職輔導員崗)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復審對象
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shù)1:3,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二)復審時間
2025年4月29日上午9:0011:00
(三)復審地點
無錫商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無錫市惠山區(qū)錢胡路809號)懷德樓B101(教3-B101)
各崗位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嚴格按照上述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者視作自動放棄考核資格。
(四)復審材料
資格復審中凡有弄虛作假(與報名表所填寫信息或實際情況不符)者、提供材料不全者,一經查實,對應聘人員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應聘人員須提供相關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套,資格復審通過者方可參加后續(xù)考核,無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所提供材料與應聘條件不相符的,學校有權取消其參加后續(xù)考試資格。
1.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頁)。
2.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以下材料:各階段學歷及學位證書,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印制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未簽訂的《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國(境)外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
3.社會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各階段學歷及學位證書,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證明或社保繳費證明,國(境)外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
4.專職輔導員崗的應聘人員還須提供以下第(1)項或第(2)中的對應崗位要求的一項材料:(1)學生干部經歷:校級以下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所在學院出具證明,校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校團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學生工作處(部)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確院(系)、班級、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2)工作經歷證明:高校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證明由高校校級人事部門出具(須注明是否專職輔導員),企事業(yè)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證明由所在單位黨委或黨總支出具,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其他任職工作經歷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證明,工作經歷不含個人學生時期實習、兼職工作經歷。
計算學生干部任職、工作經歷的基準日期為考生報名之日。
5.報考崗位有其他資格條件要求的證明材料:如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證明(由所在學院或者所在單位黨組織出具證明,近六個月內);職業(yè)資格證書;專業(yè)技術等級證書;技能競賽獲獎證書等。
二、心理測試
專職輔導員崗位(C01、C02崗)資格復審通過人員于復審當天參加心理測試。心理測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心理健康狀態(tài)。本項為考察項,不計入總成績。
三、特別提醒
(一)進入資格復審人員中如有復審不通過者,學校將在筆試合格者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請應聘人員保持聯(lián)系方式暢通,復審通過者方能參加后續(xù)考核。
(二)應聘人員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單位開具的應聘人員證明材料均須真實有效。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對應聘人員立即取消考核、應聘和錄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后續(xù)試講/技能測試、面試等通知請持續(xù)關注無錫商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wxic.edu.cn/)人才招聘專欄。
考前如有新的調整和新的要求,將另行告知,請考生隨時注意公告更新,合理安排出行時間。
聯(lián)系電話:0510-8327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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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商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人事處
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