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5年度下半年合肥市長豐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的規(guī)定,現(xiàn)將資格復審遞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二)(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遞補時間、地點
時間:2025年12月11日(周四)上午:8:30-11:30
地點:長豐縣政務服務中心五樓505室(長豐縣水湖鎮(zhèn)吳山南路與南一環(huán)交口)
三、考生須知
(一)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2025年畢業(yè),但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
2.持香港、澳門大學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證明;持國外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相關部門學歷認證證書,留學歸國等報考人員所學學科與崗位要求的學科專業(yè)相近但不在教育部門公布的參考目錄內的,報考人員應提供所學課程、研究方向和學習內容等證明材料。
3.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縣級及以下單位的需縣級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
4.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還須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有關工作經歷的書面證明原件(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社明、單位出具的工作情況證明材料等)。
5.要求“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的職位,須提供黨組織加蓋公章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
(二)若本人不能親自前來辦理,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但必須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書面委托書,被委托人需攜帶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三)凡出現(xiàn)以下任一情況的,即為資格復審不合格: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規(guī)定證件(明)材料的;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
(四)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繳納專業(yè)測試費用(80元/人)并領取專業(yè)測試通知書。
四、專業(yè)測試安排
專業(yè)測試具體時間和地點等事宜另行公告,請參加專業(yè)測試的考生持續(xù)關注長豐縣人民政府網站并做好充分準備。
聯(lián)系電話:0551-6667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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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下半年合肥市長豐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