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3.年滿18周歲,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及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3.因違法違紀曾受過警告以上治安行政處罰的;
4.有賭博、吸食毒品、賣淫、嫖娼、參加邪教組織等不良行為被公安機關查實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審查的;
7.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8.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被公安機關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
11.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2.與原用工單位無法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或存在勞動糾紛的;
13.本市在職警務輔助人員;
14.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招聘崗位
各招聘崗位工作內容及條件等詳見《無錫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崗位表》(附件1)。
招聘人員采取第三方勞務派遣用工方式,與勞務公司簽訂派遣合同。按照合同約定、崗位職責要求,由無錫市公安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管理、使用及考核。聘用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
招聘流程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一律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具體方法如下:
1.請應聘人員按照本簡章公布的招考崗位、報考條件和要求填寫打印《無錫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報名信息登記表》(附件2)。
2.請應聘人員于5月12日至5月23日(每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攜帶報名信息登記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張、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退役士兵證、駕駛證及報考條件中要求的相關從業(yè)資格、技術等級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到梁溪區(qū)人民東路311號崇文大廈二樓公佳招聘業(yè)務部(市人力資源市場對面)辦理報名手續(xù)。
3.招考單位對考生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具有不宜錄用情形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4.報名所需的證件及資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證件、資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并如期到現場報名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大專及以上學歷須進行網上學歷驗證,考生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xlcx,點擊“本人查詢”模塊后注冊并查詢,將查詢結果頁面打印后交驗。
5.報名咨詢電話:
公佳勞務公司85014677
市公安局輔管處周警官81133111
考試與聘用
1.體能測試
應聘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后需參加體能測試,項目包括:縱跳摸高和1000米(男)/800米(女)長跑,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試行)》,有一項不合格即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體能測試合格者方能進入下一步環(huán)節(jié)。
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技能測試
反詐、警情平臺值守、視頻監(jiān)控崗位的應聘人員需參加文字錄入速度測試(錄入速度達40字/分的為合格);
影視制作、圖偵、反詐、通信保障、大客車駕駛、水上救撈崗位的應聘人員需參加專業(yè)技能測試。
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心理測評
技能測試后,參加心理測評;
不參加技能測試的應聘人員體能測試合格者直接參加心理測評。
測評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
影視制作、圖偵、反詐、通信保障、警情平臺值守、視頻監(jiān)控、文書內勤崗位的應聘人員需參加筆試。筆試內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以及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常識。
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
根據上述測試情況,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錄用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