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經濟開發(fā)區(qū)分局計劃公開招聘9名警務輔助人員,現就招聘事項制定簡章如下:
有意者請注意報名時間和注意事項
↓具體信息如下↓

招聘條件
1、政治可靠,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精神、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職責的能力。
2、崗位要求從事高強度對抗性訓練,平時需出外勤、值夜班和備勤,比較適合男性。男性,身高1.70米以上。身體健康,體貌端正,體形勻稱,面部無明顯特征,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文身,膚表無異常,無傳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肝功能檢查各項指標正常,具備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同等條件下,退伍軍人、中共黨員、持有b照駕駛證者優(yōu)先。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本人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本人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本人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
(4)本人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6)本人、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和辦法
報名方式:
1、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法制大隊崗位報名時間:2024年1月11日—1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報名地點: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經濟開發(fā)區(qū)分局大門信訪接待室(常州市東方東路97號),聯系電話:81994722。
其他在員額編制范圍內,按照缺一補一的原則長期招錄。
丁堰派出所崗位報名地點:常州市武進區(qū)常豐路1號,聯系電話:88383088。
橫林派出所崗位報名地點:常州市橫林鎮(zhèn)紅豐路66號,聯系電話:88781012。
2、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根據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經濟開發(fā)區(qū)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凡弄虛作假,或者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報名時需提供下列材料:①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及其家庭成員戶籍信息等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②近期1寸免冠彩照片3張;③個人征信報告(憑本人身份證到江南農村商業(yè)銀行經開區(qū)支行打印);④本人社保參保繳納明細(由社保中心打印,沒有繳納可不提供)。
考試
1、崗位采取筆試(或體能測試)、面試相結合的考核方法。
2、筆試(或體能測試)、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考試合格者參加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統(tǒng)一到指定醫(yī)療機構參加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政審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由用人單位對報考人員和主要直系親屬進行政治考察。
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予以公示。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
聘用
聘用人員由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時,約定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勞動合同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和考核情況確定是否續(xù)簽。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協(xié)議的,由本人與原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自行協(xié)商處理。
工資待遇
正式聘用人員,聘用期間按規(guī)定繳納“五險一金”,法制大隊看護崗位和派出所輔警人均年薪(含五險一金)約8.8萬元,均通過考核發(fā)放。
紀律與監(jiān)督
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領取有關通知,未按有關規(guī)定參加考試、面試、體檢、崗前培訓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錄。招錄實行自律制度,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fā)現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由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經濟開發(fā)區(qū)分局紀委負責監(jiān)督,并自覺接受經開區(qū)紀工委、監(jiān)察工委和社會監(jiān)督。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者,將追究相應責任。
本簡章由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經濟開發(fā)區(qū)分局政治處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9-81994722
監(jiān)督電話:0519-81994717
附件:報名表

溧陽市人民法院公開招聘
因工作需要,溧陽市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招聘崗位及人數
1.執(zhí)行法官助理7人(適合男性)
2.法官助理3人(性別不限)
招聘對象和條件
1.戶籍不限。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9年1月4日以后出生)。
3.報考人員須具備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要求至少本科所學為法律類專業(yè)。
4.報考人員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類)》。
5.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報考:
(1)存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配偶父母子女從事律師執(zhí)業(yè)的法院領導干部和審判執(zhí)行人員實行任職回避的規(guī)定》及上級法院所規(guī)定的任職回避情況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他不宜擔任司法輔助人員情形的;
(3)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時間與方式
1.報考人員可通過溧陽市人民政府網站(www.liyang.gov.cn)-公開招聘欄、溧陽市人民法院網站(http://www.jslyfy.gov.cn/)查詢招聘崗位及具體崗位條件等信息。
2.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接受報名,報名截止到2024年1月18日,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3.采用發(fā)送電子郵件方式報名。報考人員須將下列材料壓縮在一個文件包里發(fā)送至lyfyzp@126.com郵箱,文件包請以“姓名+司法輔助人員應聘”格式注明,溧陽市人民法院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初審。上傳資料均需清晰掃描pdf格式:
(1)《溧陽市人民法院公開招聘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3)畢業(yè)證和學位證;
(4)法律職業(yè)資格證等證書(2023年已報考通過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的人員可先掃描提交法律職業(yè)資格申請受理單);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彩色電子證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
4.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不收取報名費。
(二)資格審核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guī)定的,取消其報考資格。通過初審的報考人員,市人民法院將以電話或短信、電子郵件等方式告知。
考試方式及組織
(一)資格復審
1.市人民法院在考試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
(2)學歷學位證書;
(3)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類);
2.資格復審合格,取得考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考試資格。
3.報考人員應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和考試。逾期未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二)考試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
1.筆試:
(1)筆試內容:法律相關專業(yè)知識;
(2)筆試時間和地點:由溧陽市人民法院另行通知;
(3)筆試采用100分制,合格線為60分;
(4)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若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
(1)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
(2)面試時間和地點:由溧陽市人民法院另行通知;
(3)面試采用100分制,合格線為60分。
3.綜合成績計算: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保留兩位小數)。如綜合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
體 檢
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進入體檢的考生安排到指定醫(yī)院體檢,體檢工作參照修訂后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zhí)行。對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 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時,視情況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錄 用
擬錄用人員名單將在公告發(fā)布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符合錄用條件的辦理入職手續(xù)。新聘用人員統(tǒng)一采用勞務派遣用工方式,合同期限為三年,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擬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協(xié)議的,由本人與原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自行協(xié)商解除關系,并在通知報到后兩周內攜帶解除關系證明辦理入職手續(xù),逾期視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工資待遇
試用期內工資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轉正后工資收入不低于10萬元/年(含年度考核獎金及“五險一金”)。
招聘咨詢與監(jiān)督
招聘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招聘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加強考務管理,嚴肅考風考紀,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咨詢電話:0519-87038275、87035601
監(jiān)督電話:0519-8711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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