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市人力資源開發(fā)有限公司是張家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的國有人才服務機構,因工作需要,現(xiàn)面向社會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簡介
崗位名稱 |
崗位 |
崗位代碼 |
人數(shù) |
開考比例 |
學歷 |
專業(yè) |
其他 |
工作人員 |
培訓崗 |
01 |
1 |
1:3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人力資源或培訓相關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有C1駕照。 |
工作人員 |
綜合服務崗 |
02 |
1 |
1:3 |
本科及以上 |
中文 文秘類 |
公文寫作、文字功底強,有行政類工作經驗優(yōu)先。 |
工作人員 |
財務崗 |
03 |
1 |
1:3 |
本科及以上 |
財務財會類 |
有1年以上財務工作經驗,具備財務理論知識、會計核算技能,能熟練操作財務軟件及辦公軟件。 |
工作人員 |
人事專員服務崗 |
04 |
1 |
1:3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熟練應用EXCEL軟件,有C1駕照,能適應出差,有人力資源工作經驗優(yōu)先。 |
工作人員 |
業(yè)務開發(fā)崗 |
05 |
2 |
1:3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市場拓展能力強,有較強的溝通和抗壓能力,能適應出差,有C1駕照,有人力資源工作經驗優(yōu)先。 |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7年10月19日至2005年10月25日期間出生)。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專業(yè)”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
5.崗位不受戶籍限制。
6.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
三、招聘程序
(一)現(xiàn)場報名和資格審核
1.現(xiàn)場報名時間: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5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超出規(guī)定時間不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張家港市華昌路3號港城大廈主樓711室。
3.資格審核需提供材料:
(1)報考者登錄張家港人才(https://www.zjgrc.com/)下載并填寫《報名表》并如實填報個人信息,詳細填寫工作經歷等情況;提供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戶籍證明(指本人戶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畢業(yè)證、學位證書、各類榮譽及證書,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張,報考崗位有C1駕照要求的需提供駕駛證,03崗需提供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清單等證明材料。
(2)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4.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guī)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一經查實,隨時取消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5.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考試資格。
(二)考試
本次招聘,采用綜合能力素質測評和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綜合能力素質測評。根據(jù)報名者提供的材料對報名者進行綜合能力素質測評。設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測評成績實行百分制,分數(shù)保留2位小數(shù),第3位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處理。按照招聘計劃人數(shù)的5倍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不足1:5比例的,按照崗位實際人數(shù)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如招聘崗位報名人數(shù)不足1:3,則取消該崗位。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設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
3.成績計算。將綜合能力素質測評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相加,得出應聘人員總成績,以上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jù)崗位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再相同的則組織加試),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考生,發(fā)放體檢通知。
4.成績公示
面試成績、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在張家港人才網公布。
(三)體檢
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處理)。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四、公示與錄用
經面試、體檢合格的人員,在張家港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經公示無異議后,錄用人員應在指定時間內及時報到,與張家港市人力資源開發(fā)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相關手續(xù)。如與原單位發(fā)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報名者本人負責協(xié)商解決。
五、待遇
提供具有市場競爭力的行業(yè)薪資待遇。
六、本簡章由張家港市人力資源開發(fā)有限公司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586891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