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市直教育系統(tǒng)和湖濱新區(qū)中小學校202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專業(yè)技能測試工作已經結束,現(xiàn)就成績查詢和資格復審(第二批)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成績及名單查詢
考生通過宿遷市教育局網站查詢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和進入資格復審(第二批)人員名單,具體詳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各招聘單位負責。
(一)資格復審時間:2025年6月9-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二)資格復審地點:宿遷市鐘吾初級中學(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qū)黃河南路38號)體育館。
(三)注意事項
1.考生如在規(guī)定時間內缺席資格復審,視同自動棄權處理。
2.資料要求。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提供符合《公告》及其附件《崗位表》中所列出的報考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不得弄虛作假。所有證件、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復印件。同時提供近期1張2寸免冠照片。有效證件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
(2)學歷(學位)證書。其中,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學生證和就讀院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國(境)外留學人員需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3)報考師范類專業(yè)崗位的人員需提供師范類證明材料(畢業(yè)證書或學習成績單或畢業(yè)生所在學校院系出具的師范類畢業(yè)生證明等證明材料)。
(4)符合職稱放寬年齡條件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相應學科的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
(5)公辦學校在職教師還需提供學校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6)機關公務員(含參公管理單位人員)需提供《公務員登記表》或《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7)事業(yè)單位人員需提供《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事業(y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8)社會人員(含在職人員)需提供滿足《崗位表》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在職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報名時在職但資格復審前已辭職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書》。
3.異議處理。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當場告知資格復審結果。招聘單位認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公告》及其附件《崗位表》所要求條件的,且考生無異議的,招聘單位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忌鷮Y格復審結果有異議的,應現(xiàn)場提出陳述申辯,逾期視為承認資格復審結果。
4.面試繳費。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現(xiàn)場繳納面試費100元。未繳納面試費用的,視為資格復審未通過。
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的考生名單,將在宿遷市教育局網站上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面試工作計劃于2025年6月14日進行,具體以宿遷市教育局公告為準。
政策咨詢電話:0527-84389653(宿遷市教育局教師工作處)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0527-84388916(宿遷市教育局機關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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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小今)